至少五城已推行住宅用地“集中供應”模式:有利平抑市場熱度

來源:中國新聞網

日期:2021-03-02

3月1日,澎湃新聞看到,一份加蓋有公章為南京市土地儲備中心的文件顯示,當天下午,南京將召開2021年全市經營性用地擬上市地塊前期工作推進會議。

這份名為《2021年全市經營性用地擬上市地塊前期工作推進會議方案(代會議通知)》提到,根據最新自然資源部集中供應住宅用地的要求,切實掌握調控主動權,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南京市土地儲備中心牽頭前期手續部門及各運動主體對接2021年經營性用地擬上市地塊各項前期工作。請各主體詳細梳理2021年南京上市計劃中的商品住宅地塊,按照4月、7月、10月三批次安排上市。

對於該份文件的真實性,南京市土地儲備中心相關聯繫人回應稱“該文件未經內部允許發出”。

南京提到的“自然資源部集中供應住宅用地要求”,按照自然資源部開發利用司負責人於2月26日的公開說法,今年要求各地進一步將住宅用地出讓信息合理適度集中,重點城市要對住宅用地集中公告、集中供應,讓各類市場主體和消費者充分掌握信息,形成合理預期。

該負責人表示,自然資源部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及“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的決策部署,在過去工作的基礎上,不斷完善工作措施。 “穩定市場預期,既要靠合理的供需關係,也要靠充分的信息披露,讓各類市場主體和消費者全面掌握相關信息。”

上述負責人指出,為減少土地公開出讓過程中關聯信息不充分所帶來的對市場預期的影響,糾正信息披露的隨意性、碎片化、不確定等不規範問題,防止市場主體由於不掌握重要關聯信息帶來的競爭,今年要求各地進一步將住宅用地出讓信息合理適度集中,重點城市要對住宅用地集中公告、集中供應,讓各類市場主體和消費者充分掌握信息,形成合理預期。

南京並非首個推行住宅用地集中出讓的城市。

據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已有青島、天津、鄭州、濟南、南京等5城先後發文明確今年將推行住宅用地“集中供應”模式,全年分3批次統一發布住宅用地招拍掛公告。

山東省濟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於2月25日發布工作動態表示,為嚴格落實自然資源部關於2021年住宅用地供應分類調控工作的有關要求, 2月24日下午,濟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全市2021年住宅用地供應分類調控工作。

會議提到,對於住宅用地“兩集中”同步公開出讓,即集中發佈出讓公告、集中組織出讓活動,全年將分3批次集中統一發布住宅用地的招拍掛公告並實施招拍掛活動新的政策要求,要在深刻理解、準確把握、做好研判的基礎上,合理安排供地時序,科學編制實施方案,提高集中組織能力,切實保障全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此前的2月24日,一份濟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文件顯示,濟南將集中發布宅地出讓公告的時間定於5月上旬、8月下旬、10月下旬。

山東省青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官網於2月24日發布《堅決落實上級有關要求 部署2021年住宅用地供應工作》的通知。 《通知》顯示,2月24日,青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副局長潘奇主持召開青島全市住宅用地調控工作部署會議,會議傳達學習了上級部門關於住宅用地供應工作的最新要求,並對2021年全市住宅用地供應工作進行了部署。其中提到,嚴格實行住宅用地“兩集中”同步公開出讓。

天津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發布的《市規劃資源局關於做好2021年住宅用地集中出讓有關工作的通知》則顯示,確定於3月、6月、9月中旬分三批次集中統一發布住宅用地的出讓公告,除上述三個日期外,不得再發布住宅用地的出讓公告。

中指研究院認為,集中供地客觀上將分散企業資金,有利於平抑土地市場熱度,穩定土地市場預期。同時,當下快周轉依然是行業一大特點,集中供地必然會帶來項目的集中入市,為住房供應帶來穩定預期,一定程度上將平抑房價上漲壓力,有利於實現“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的政策目標。但值得注意的是,階段性項目集中入市也可能導致市場短期供需失衡,因此未來項目入市時點需要政府更好的把控。

與此同時,“住宅用地集中出讓”政策出台將對行業帶來深遠影響,對企業帶來更大挑戰。中指研究院指出,政策落地執行,將全面考驗房企的融資、投研、營銷等經營管理能力,在激烈的競爭環境中,企業更需練好內功,打造優質產品,同時把握時機,採取差異化競爭策略,實現穩健發展。

澎湃新聞記者 計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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